試驗項目
(1)出廠試驗:制造廠爲確認每次蒸汽疏水閥的性能正確與否而進行的試驗。這些試驗可在用戶或用戶代理人的監視下進行。
1)産品試驗
組裝好的蒸汽疏水閥應進行外觀和尺寸檢驗,以保證産品與說明書一致。
2)殼體試驗
爲驗證蒸汽疏水閥殼體在壓力下的牢固性,每一産品都應進行此項試驗。
3)動作試驗
爲確保蒸汽疏水閥能開啓排出凝結水和正常地關閉,應進行此項試驗。
(2)工作特性試驗:爲確定一種新結構型式的蒸汽疏水閥的性能而進行的試驗。
1)最低工作壓力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能正確地開啓和關閉的最低壓力(等于或大于大氣壓)應進行此項試驗。
2)最高工作壓力(:PMO)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能正確地開啓和關閉的最高工作壓力應進行此項試驗。
3)最高工作背壓(:PMOB)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其出口端的最高允許壓力應進行此項試驗。
4)排空氣性能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的排空氣能力應進行此項試驗。
5)工作溫度(TO)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在達到規定排量時的運行溫度應進行此項試驗。
6)凝結水排量(QH或QC)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在其工作壓力範圍內的凝結水排量應進行此項試驗。
7)漏汽量
爲確定蒸汽疏水閥損失的新鮮蒸汽的量應進行此項試驗。
試驗方法
(1)殼體試驗
1)試驗介質:下列試驗用介質制造廠可任選其一:水,允許含有緩蝕劑。煤油和其他黏度不大于水的適用液體。蒸汽、空氣或其他適用氣體。(采用蒸汽、空氣或其他氣體進行試驗時,試驗程序應由各種立法權力機關審批)。
2)試驗前可取出不能承受試驗壓力的內件。
3)用液體試驗時,應把疏水閥內的空氣排淨。
4)殼體試驗前,疏水閥不應塗漆或其他有礙泄漏可起密封作用的材料,但允許進行抗化學腐蝕處理和內部襯裏。如買方要求在現場進行壓力試驗時,對已入庫並塗過漆的疏水閥可重做試驗而不必去掉塗層。
5)試驗設備不應使被測疏水閥承受到影響試驗結果的外加壓力。
6)壳体试验时应向装配好的端部封闭的疏水阀施加压力为20℃时最高允许压力的1.5倍。对于公称尺寸DN≤50 mm、公称压力PN≤5.0 MPa的疏水阀可用温度为20℃,压力为最高允许压力的1.5倍的液体进行壳体试验。也可用6 bar(O.6 MPa)(表压)的气体进行试验。如果观察到有通过承压壁的渗漏,则不予验收。
7)試驗持續時間不能少于表2-6的規定。
公稱尺寸DN/mm | 最短持續時間/s | 公稱尺寸DN/mm | 最短持續時間/s |
≤50 | 15 | ≥250 | 180 |
65~200 | 60 |
(2)動作試驗
向疏水閥內通入蒸汽,並間斷通入凝結水。
當只有蒸汽時,疏水閥應關閉。引入凝結水後,疏水閥應開啓(開啓需要的時間隨蒸汽疏水閥的型式而異)。凝結水排除後,蒸汽疏水閥應重新關閉。
至少應進行一個完整的循環,本試驗才算完成。某些型式的疏水閥可用空氣和水進行試驗。
(3)最低工作壓力的確定
按2.3.2.2(2)的規定進行動作試驗,然後逐漸地降低試驗壓力,直至蒸汽疏水閥不能正確地開啓和關閉。觀察到的蒸汽疏水閥能正確動作時的最低工作壓力就是最低工作壓力。
(4)最高工作壓力的確定
蒸汽疏水閥的最高工作壓力可通過動作試驗來驗證。按2.3.2.2(2)的規定,然後逐漸升高試驗壓力,直至蒸汽疏水閥的最高工作壓力。在整個試驗中,蒸汽疏水閥應能正確地開啓和關閉。
(5)最高工作背壓的確定
按2.3.2.2(2)的規定進行動作試驗,把蒸汽疏水閥的出口與一容器相連接。該容器內的壓力可單獨調節而不受蒸汽疏水閥前壓力的影響。當使蒸汽疏水閥的入口穩定于某一參考壓力時,逐漸地升高其出口端壓力,直至蒸汽疏水閥不能正確地開啓和關閉。觀察到的仍能正確動作的蒸汽疏水閥出口端的最高壓力,就是最高工作背壓。
(6)排空氣能力
在規定溫度下,向疏水閥或疏水閥前的管線引入空氣,其排空氣能力可這樣檢定:測量最低工作壓力和最高工作壓力下的空氣排量,並記錄疏水閥內溫度。
(7)工作溫度的確定
向疏水閥內通入蒸汽使其關閉,然後再引入飽和溫度的凝結水,除非蒸汽疏水閥立即開啓,允許等待蒸汽疏水閥的入口慢慢冷卻。在蒸汽疏水閥開啓時測得的入口端的凝結水溫度就是工作溫度。工作溫度是在疏水閥達到規定的排量時,在其入口端測得的凝結水溫度。
(8)凝結水排量試驗
蒸汽疏水閥的排量是在規定的壓差和溫度下測得的凝結水排放量。
(9)漏汽量的確定
如果蒸汽疏水阀有新鲜蒸汽漏失的情况,其漏汽量可按ISO 7841《漏汽量测定試驗方法》测定。
天沃-球形止回閥,與您資料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