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輪、手柄、扳手丟失或損壞嚴重,無法修複時可自制。
1.手輪的制作
制作手輪的尺寸應與原手輪相同。根據手輪的尺寸選用小口徑無縫鋼管,將管內裝滿砂子,兩端用堵頭密封,再用氧氣乙炔火焰加熱,煨制成所需要的圓圈。煨制成圓圈後,在圓圈內側根據原手輪的輪輻數均勻加工出輪輻用的孔,圓圈接口部位焊接,經校正即成爲輪緣。
用碳鋼棒車削成輪毂,其尺寸應與原輪毂相同。
用小口徑管制成輪輻,插入輪緣內側孔中,在平整的鐵板上組焊成手輪,如圖9-9所示。制成的手輪應清除毛刺、打磨,塗上規定的油漆。

2.扳手的制作
用圓鋼切成圓柱體作爲扳手頭的毛坯,其高度與閥杆榫頭高度一樣。若扳手與閥杆需裝配固定,圓柱體高度應比榫頭高1~3mm。圓柱體上的方形孔可用插床加工。也可用锉刀加工,方孔與閥杆配合間隙約1mm左右。
用鋼板制成扳手柄,其厚度爲圓柱體高度的一半。扳手小頭爲外圓弧,大頭爲內圓,形成30°的角度,使內外圓弧和圓柱體相並,再組焊成形。焊後應整形和去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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